宿舍用电制度12篇

宿舍用电制度第1篇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用电制度12篇,供大家参考。

宿舍用电制度12篇

宿舍用电制度 第1篇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宿舍用电制度 第2篇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宿舍用电制度 第3篇

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追打开配电箱,变电气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施工现场变电器无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是用电炉。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放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备漏电保护装置。

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于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冬季在建工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宿舍用电制度 第4篇

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宿舍统一使用36V电源照明,员工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油汀、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如需加热食物等,到自炊间加热。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

4、宿舍空调设置控制用电定时装置,统一时间供断电。

5、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6、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二、违章用电处罚规定

1、员工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4、员工离开宿舍时,未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三、分公司、项目检查执行规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2、项目安全员每天与电工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3、各工长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用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制止。

4、分公司将不定期对项目宿舍用电进行检查,如项目经理未每周带队进行检查两次,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项目经理500元;如项目安全员未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安全员300元;如工长未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一处违章用电,罚工长200元。

5、分公司、项目部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宿舍用电制度 第5篇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 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 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xx 年12 月1 日起执行。

山东益生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宿舍用电制度 第6篇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建筑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宿舍用电制度 第7篇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学生因用电不当引发事故,保障在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 在校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触电与火灾等事故,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学生须及时上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维修部门,不得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 自觉维护公寓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
不得拆除、迁移、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水房和走廊等处的公共用电部位私自接拉电线。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可以使用台灯、充电器、收录机、电脑、打印机等电器。以上电器均须为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未经批准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使用的电器如功率大于300瓦,须以宿舍为单位,在使用前到所在公寓楼管处签署《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电熨斗、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电夹板等电器。

第六条 学生要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电器使用后须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不得将台灯靠近蚊帐等易燃物品;
不得在灯具上晾晒和悬挂衣物等易燃物品;
不得在被褥下拉接电源线。

第七条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个人、集体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宿舍用电制度 第8篇

为了引导同学们正确用电、安全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我系安全稳定,现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作出如下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者为违反规定:

1、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使用劣质插电板。

3、乱牵乱挂电线。

4、使用酒精。

5、其他违规行为。

二、对违反规定者作如下处理:

1、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违规者是正式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的,延缓转正;
是积极分子的,不予发展;
是主要学生干部(如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的就地免职;
是普通学生的不得成为发展对象。

3、违规者不得参加学院各项奖学金的评定。

三、对学生干部要求:

1、寝室长是负责人,有义务维护本寝室的安全,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党员、干部是带头人,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有义务有权利制止违规的学生。

3、党员、干部(含寝室长)有义务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宿舍用电制度 第9篇

宿舍和教学区是学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学生一个重要的生活区域。维护宿舍和教学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事关全校学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为此,学校政教处及生活指导组总结了学生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并逐步完善,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阅,形成此制度:

一、宿舍区晚点名制度操作流程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点名工作,寝室长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由其委托同寝室一位同学代行职责。寝室长每天在熄灯前5分钟点好名,并将点名夹放在靠走廊一侧窗户的玻璃窗与防盗窗之间。

2、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在熄灯铃响后依次查看并记录各寝室的点名情况,如发现寝室长忘了点名,则提醒。如发现点名表上显示有同学未到,则再次与寝室长核实。

3、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将本幢楼的学生到寝情况向生活指导组长汇报,如发现有未到寝同学,则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向住在学生宿舍的值周领导汇报。

4、学校和班主任要共同做好寝室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同时,政教处、值周组和生活指导组将不定时对寝室到寝情况进行检查,对寝室长的工作给予必要奖惩:寝室长很好的完成一学期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加2分。如无法尽职,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二、宿舍区财产安全监督制度操作流程

1、学校要求各寝室出门后关好门窗、日光灯,水龙头。天热时还要求学生关掉空调和电扇。

2、学校组织班主任分早、中、晚三班对各寝室的门窗水电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班级三项竞赛挂钩,同时由班主任对发现的节水节电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补救。

3、宿舍楼白天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巡视,晚上18:00到次日早上6:00由校保安队一名保安负责每隔半小时对每幢楼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宿舍区的夜间值周教师汇报。

三、宿舍区学生冲突事件防范机制

1、学校分早间空档时间、午间空档时间和晚饭后空档时间三个时间段进行巡视,每名班主任负责一幢楼的一个时间段,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2、学校组织班主任进行就寝前空档时间的巡视,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四、宿舍区的值班制度:

1、宿舍区每晚由一名宿舍管理员、一名保安和两名值周教师睡在学生宿舍,负责处理晚间意外情况。

2、宿舍区的两名夜间值班教师必须在每晚22:40以后对8幢宿舍楼进行抽查巡视。

五、教学区点名制度:

1、由各班副班长负责每天各个时段的点名工作并记入班级日志,受班主任监督。班主任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各年级管理组汇报。

2、班主任要做好副班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为调动副班长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规定班长能很好完成一学期的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加2分。同时,对点名工作不尽职的副班长,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六、教学区财产安全监督制度操作流程:

1、由各班主任安排本班值日生或专人负责教室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学校要求各班在体育课、美术课、物化生实验课、计算机课、音乐课期间及中午、下午、晚自修放学后关好各班门窗。

2、值周班同学和值周组定期对课间操期间和晚自修结束后的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进行检查,年级管理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上述各项检查结果与各班三项竞赛挂钩。

3、总务处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教学楼和科技楼的水电门窗等财产安全进行检查;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七、门卫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制度:

1、门卫对进出校门的通校生证件进行查验。

2、门卫对非正常时间出校门学生的请假条进行查验并登记,由政教处通过学校内网对上一周学生非正常时间出校门情况进行公布,班主任进行核对。

宿舍用电制度 第10篇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宿舍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员工宿舍用电。

2、公司在职员工。

三、用电管理措施

1、管理人员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

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
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员工宿舍用电配额(普通照明用电)

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
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员工节约用电,各宿舍超额部份用电均按元/度进行收费。

4、工程科负责每月3日前对各宿舍用电进行抄表,根据用电标准,于每月5日将上月正常用电、超额用电度数制表后上报管理部。

5、管理部根据用电标准进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将各宿舍员工上月用电扣费情况造表后上报财务部。

6、财务部根据管理部上报的报表,负责在员工个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7、员工离开宿舍时应做到三关“关水、关电、关门”,如发现现场无人且不关电灯、风扇、空调的,按规定进行处罚,查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查出责任人时由住宿成员共同承担。

8、严禁篡改线路,故意破坏电表,若人为损坏电表的,造成电表无法正常读数的由住宿人员按当月员工最高用电数进行分担。

9、严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电器或人不在场时继续使用电器(电炉、电热棒等)。因违规用电或私自牵拉电线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10、因用电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财产、人身安全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11、员工中途离职的,电费按员工上月宿舍用电情况进行扣除。

四、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xx服装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宿舍用电制度 第11篇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 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 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买更换。

第六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 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 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灵北项目部

20xx年1月5日

宿舍用电制度 第12篇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务必向公司带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务必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规章制度百科。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务必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带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礼貌、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职责。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礼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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